涉嫌损害完美商誉真善美廖宗明被正式批捕
“真善美”公司并非名字看起来那么一团和气,很有可能,这只是一枝浇灌着仇恨而生长的恶之花。
真善美背后的交易
“纸馅包子”兄弟案
2007年8月14日,一个爆炸性消息从坊间传了出来——北京真善美日用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廖宗明于8月13日在北京公司总部被警方刑事拘留。
听到这则消息,记者的第一反应是联想到本刊8月文章《真善美遭遇产品官司》中高军利起诉真善美一事,难道高军利把廖宗明告进监狱了?但细看报道后又觉得不可能,因为高军利起诉的是真善美公司,而且要求非常简单:要求按照产品价格双倍赔偿;真善美停止虚假广告,公开赔礼道歉,并在公司网站上刊登不少于12个月。
这起诉讼就算捅到天上去也不可能扳倒归国华商廖宗明。那么,廖宗明究竟为什么被捕事件真相在记者得知“反完美斗士”郭廷 江已提前被捕的消息后慢慢变得清晰。
据悉,郭廷江先于廖宗明被捕,警方在通过他掌握了充分的证据后才对廖宗明实施了逮捕。
值得注意的是,批捕郭廷江和廖宗明的罪名都是“损害商品声誉罪”。《刑法》里面的这条罪状据说因为历史上发生的相关案件实在是屈指可数,很多律师对此都不是很注意。据悉,我国第一个被定“损害商品声誉罪”的案件发生在上海,案情非常典型:一个空调用户的空调出了问题,在厂家承诺解决的情况下,他还邀约媒体并将空调搬到闹市当场砸掉,对该空调厂家造成恶劣影响,最后被定罪判刑。
这条罪状被重新提起,竟然缘于几个月前闹得天翻地覆的北京“纸馅包子”事件:
今年7月,北京电视台《透明度》栏目临时人员訾北佳自带面粉、肉馅、纸箱等物品,邀请民工自导自拍了虚假电视节目片《纸做的包子》。该节目在北京电视台播出后,被国内外大量媒体疯狂转载,世界为之侧目,严重损害了相关食品经营者的商品声誉,并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8月12日,该案件在北京市二中院开庭审理,訾北佳因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以损害商品声誉罪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000元。
没有想到,与“纸馅包子”毫无相干的廖宗明却在相同的地点和相同的时间里成为了訾北佳的“同案犯”。
为什么犯罪
虽然“纸馅包子”事件因为客体不明还被很多法律界人士质疑是否量刑妥当,但记者邀请的刑法专家周律师通过分析,认为“损害商品声誉罪”针对完美“死亡名单”事件却恰如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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