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的土壤孕育了“中国特色”直销?

http://News.zxw114.com/ 2008-01-15 作者:延艳琴 来源:《直销》


  一时间,几乎所有的传销商都开始迷惑,究竟是自己能力不够,没能在现有的公司做好,还是自己选择的这家公司奖金制度有问题,使我赚不到钱?答案当然是寻找外因,没有人愿意为自己的失败找借口。

  由于政策的不明乃至混乱,地方保护主义的掩盖与新闻媒体的大肆误导性炒作,真正用心规范经营的传销公司的传销商队伍,在如此庞大的“老鼠会”进攻下开始崩溃。传销市场出现了比没有制订《传
销管理办法》前还混乱的局面。而这个混乱出现得五花八门,各路传销企业、传销商互相挖角,互相诋毁。既有合法传销公司中保持规范经营的传销商的声讨指责,也有合法传销公司从中变节非法经营的传销商挂羊头卖狗肉。 

  到了1997年底和1998年初,大江南北,尤其是开展异地炒作的公司集中的地区,诸如在武汉、长沙、北海等地,到处是卷款潜逃的传销公司和大批流动闹事的传销难民,社会治安显示出极不稳定因素。一时间全国上下被传销、直销弄得沸沸扬扬。乃至一方面不少人是谈传色变,谈直色变,而另一方面,仍有很多怀着出人头地的美好梦想的人被非法的传销活动所蒙骗,弄得倾家荡产。直销,成了一个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它到底是黑是白,是对是错?中国传销已经到了一个没有方向、不知何去何从的地步了。
  

中转型特殊时代:“准直销时代”

  1998年4月21日,国务院颁布了全面停止任何形式的传销活动的命令,对整个传销业进行全面封杀。民间称这次禁令为“一刀切”。所有企业停止传销,从此,“传销”一词成为禁语,所有企业一律闭口不言自己是传销企业,甚至也避讳直销企业的说法,这个现象一直持续到2005年直销立法。因此,1998年的4·21事件可以说是中国直销的历史上的前传销时代和后直销时代的分水岭。

  1998年6月18日,当时的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工商总局和国家国内贸易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外商投资传销企业转变销售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外资转型企业必须以“专卖店+推销员”的形式在中国经营,从而实现直销过渡性的转制工作。

  本来就已经没有办法收拾残局的“老鼠会”公司和实力欠缺的公司,自然也因此而揠旗息鼓了。苦就苦在那些一直规范经营的公司,不但因全面禁止传销而受诛连,为了继续在中国市场上做到永续经营的理念和长远发展,还得安排所有传销商的“后事”。实力强的,还勉强可以处理这些后遗症;实力弱的,由于经营者经受不了这样大的冲击,有因意见不合分家的,有暂退出中国市场的,还有干脆关门的。于是,它们也留下了后遗症,使得后期加入的传销商的退换货承诺未能得到保护。而那些一直以来伴随规范经营公司运作的传销商,也承受了莫大的痛苦。苦心的经营和规范的从事传销,不但因为“老鼠会”的冲击失去了经济利益,还因为传销的全面禁止使自己的人格受到沉重打击,落下了一个骗子的名声。由此,中国传销业开始步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低谷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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