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罪魁的刑事案件——谊丞麟公司案件疑局

http://News.zxw114.com/ 2008-03-14 作者:樊驰 来源:中国直销

      李霞前后矛盾的表述中,哪一种才是事情的真相?

     处罚书之疑

      似乎为了证实自己所说的是事实,2007年3月9日,李霞在通报了公司被查处的情况后,向代表们出示了淄博市工商局于2007年2月6日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淄工商公处字[2006]第81号)。

      该处

罚书内容显示:2006年4月18日至11月29日,谊丞麟共发展消费者21717个,专卖店1524个,运营218期,报单178194单(每单1350元),非法传销款24056.19万元,返还参与者19572.4182万元,支出各种费用3561.6471万元,违法所得共计922.1247万元。

      处罚书还显示,由于公司涉传,工商局决定没收谊丞麟公司的丰田、福克斯和金杯3部车,没收公司的IBM PC服务器1台、HP机架服务器2台和PC机13部;没收公司的违法所得922.1247万元;同时罚款70万和吊销公司的营业执照。

     但是细心的代表们却发现,李霞当时拿出的工商局行政处罚书只是一份复印件,而且没有加盖公章。当消费者对行政处罚书的真实性提出质疑时,李霞说是忘盖了公章。第二天,李霞向代表们出示了盖有淄博市工商局公章的行政处罚书。

    而且徐先生还了解到一个没有被证实的消息,李霞在2007年2月2日就看到了这份2月6日下达的处罚决定书。

     徐先生告诉记者,他怎么也想不明白,一个没有盖公章的处罚书复印件,怎么会跑到李霞的手里呢?

    侦破之疑

    2007年8月6日,济南《大众日报》刊发了一篇名为《淄博查处谊丞麟网络传销案》的文章,文章中写到:“2006年9月下旬,淄博市工商局接到山东谊丞麟医用科技公司涉嫌网络传销的举报后,迅速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执法人员经明察暗访,并联合有关专家,最终破译了该公司的计算机密码,进入其计算机营销网络,初步掌握涉嫌传销的证据。”

     对于这篇报道的真实性,徐先生表示了自己的怀疑。

     徐先生告诉了记者这样一个细节,2006年12月23日,谊丞麟公司在淄博召开了公司的经营模式研讨会,而参加这次会议的嘉宾中,除了有淄博市政府的官员外,还有淄博市工商局的副局长马玉山。

     徐先生在向淄博市工商局上访时,就曾提出自己的疑惑,既然淄博工商局已经在2006年9月中旬就开始调查谊丞麟了,为什么2006年12月23日,工商局的相关领导还要应邀出席谊丞麟公司的经营模式研讨会呢?这不是在误导人们对公司合法性的客观判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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