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罪魁的刑事案件——谊丞麟公司案件疑局

http://News.zxw114.com/ 2008-03-14 作者:樊驰 来源:中国直销

      2007年3月12日,李霞、刘贤斌与消费者签订了“还款合同书”。2007年4月6日,刘贤斌以通三元的名义在济南三株集团度假村召开培训会议,当徐先生等人再次追问返款的事时,刘贤斌态度变得非常不友好,让徐先生等人要钱去找李霞!由于徐先生执意要求退还本金利息,刘贤斌还拒绝给他安排食宿。

     徐先生对李霞所说的资金全被没收根本不相信,他告诉记者,从

2006年11月1日开始,整个辽宁省的消费者的资金,全打入了户名叫马新民的两个工行账户上,账号分别是工行 9558820713000494595和工行9558823301004343500。徐先生告诉记者,马新民还有一个身份是李霞的丈夫。

     而来自河北石家庄的消费者代表刘女士则告诉记者,目前刘贤斌已经离开山东,在大连又开了家公司,通三元的法人代表已由刘贤斌换成了原谊丞麟办公室主任左志坚。刘女士愤怒地说:“因为当时大家在山东法院控告的对象是刘贤斌,现在更换法人就是想逃脱罪责,刘贤斌和李霞玩的就是金蝉脱壳!”
 

 

[1] [2] [3] [4] [5]
发表评论
中国直销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为“本网专稿”、“中国直销网XX”的所有作品,包括文字与图片,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请注明来源"中国直销 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直销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本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③在本网论坛上发表言论者,文责自负,本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作者注明未经授权不能转载、引用除外),论坛的言论不代表本网观点。
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作品在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联系020-85661632,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