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利偷袭鸟巢
“擦边”奥运面临处罚
对于安利仍未停止的侵权行为,国家体育场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鸟巢”作为北京奥运会的主会场已成为奥运的重要标志性建筑,目前“鸟巢”形象已经注册,所以“鸟巢”就等同于北京奥运标志,北京奥运会结束前,“鸟巢”的形象权、使用权均属于北京奥组委,只有北京奥运赞助商才可以获得授权使用。
为了证实这一说法,3月19日,记者致电北京奥组委,市场开发部一位女性工作人员表示,“鸟巢”形象属于被保护范畴,非北京奥运赞助商均不能使用,就是“鸟巢”的业主也不能随意使用。
记者随后在查阅相关资料时发现,在北京申奥成功后,国际奥委会与北京市政府正式签订了《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主办城市合同》,合同中明确规定:任何公有或私营实体所组织的广告或促销计划都不能涉及奥运会、任何奥林匹克队或奥运会的年份,也不暗示与奥运会、任何奥林匹克队或奥运会的年份有关。为此,北京奥组委专门针对奥运隐性市场行为进行了规范。
北京奥运经济研究会信息部副主任江伟华在接受《华夏时报》采访时表示,奥林匹克宪章高于签约国家的法律,因此,当我们与国际奥组委签订合同后,我国的任何企业与个人都应该无条件遵守执行。江伟华还透露,“鸟巢”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已经注册有40多项图形图像标识,享有著作权、专利权,受国家严格保护。安利试图通过与奥运建立虚假的联系来达到奥运营销的目的,这种行为属于典型的奥运隐性营销,就是打奥运擦边球,不仅欺骗了消费者,伤害了其他奥运赞助商的利益,还严重扰乱了奥运市场的合法开发秩序,应该予以严厉打击。
随后两天,记者多次致电安利(中国)总部及北京对外事务部,对方均以各种理由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国家体育场有限责任公司的工作人员向记者透露,“鸟巢”形象的盗用已经由来已久,2007年9月,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就因为非法使用“鸟巢”标志被处以400万元罚款。目前,该公司已经通过北京市公证处的现场公证,安利一些侵权的证据已经被保存,择日将正式向安利(中国)提起诉讼。
官方声音
北京奥组委市场开发部部长袁斌:“有一些非奥运赞助企业,在没有得到奥组委许可和授权的情况下,使用奥运会标识等品牌资产,给社会、公众以误导,误认为他们是奥运会的赞助企业,这种行为严重侵害了赞助商的权益,弱化、降低了奥林匹克和北京奥运会的品牌价值,实际上对奥运会是一种负面的影响和干扰。面对侵权,北京奥组委会采取措施,与从事隐性市场行为的企业进行沟通,阻止其继续从事隐性市场的行为。如多次沟通仍不见效,北京奥组委将与有关部门合作,采取必要行政的措施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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