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直销退换货制度关键在于监管

http://News.zxw114.com/ 2008-03-22 作者:明智 来源:国际商报

  《直销管理法规》还规定,“直销企业应当在直销产品上标明产品价格,该价格与服务网点展示的产品价格应当一致”,“直销员必须按照标明的价格向消费者推销产品”。这表明消费者如果发现所购商品与其市场价格不相符,可以向直销企业专设的服务网点进行换货或退货。这样的规定就从价格上较好地控制了直销向传销异化的可能性。长期以来,直销产品的定价问题一直引起营销界的广泛关注。直销商品价格与其内在价值严重不符,使不少消费者开始怀疑直销企业的诚信状况。商品价格与内在价值是否一致,这是区别直销与传销的重要标志。一般来讲,几经转手而以高价成交的传销产品,最终消费者很难得到直销企业的退货保障。因此,把价格与退货结合在一起,就能够基本保证直销市场的价格一致性和可比性。

  由于直销是从生产企业到直销员,再由直销员到消费者的连续销售过程,因而确保直销员从直销企业拿到质量完好、价格合理的货物,并在一旦发现货物有与合同规定不符、可能存在质量或价格问题时,能够在直销企业退货也就显得非常重要。否则,从消费者到直销员,再由直销员到生产企业的退货程序,就可能发生中途不能运转的问题。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直销管理法规》规定,直销员自购买直销产品之日起30日内,产品未开封的,可以凭直销企业开具的发票或者售货凭证向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或者所在地的服务网点办理换货和退货;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和所在地的服务网点应当自直销员提出换货或者退货要求之日起7日内,按照发票或者售货凭证标明的价款办理换货和退货;不属于前两款规定情形,消费者、直销员要求换货和退货的,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所在地的服务网点和直销员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办理换货和退货;直销企业与直销员、直销企业及其直销员与消费者因换货或者退货发生纠纷的,由前者承担举证责任。

  这些规定对于规范直销市场,保证直销企业正常开展业务,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直销换退货能否正常进行,关键在于监管。为此,有关部门需要加大对于直销企业的监督,确保直销员和消费者的利益不受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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