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超市挨拳头该谁来赔?经营者应承担类似风险
http://News.zxw114.com/ 2007-11-01 作者: 来源:今日早报
一对老夫妻在延安路上的家乐福超市购物,刚走出电动扶梯便挨了一名中年男子一顿拳头。老人家属事后听说,打人的男子有精神病史,当时可能发病了。
“现在好几天过去了,我们没有得到超市任何说法,那个打人男子的家属也没有出现。”昨天,市民李先生向12345市长热线反映。
老夫妻莫名其妙挨拳头
10月26日上午11时左右,李先生的父母在延安路上的家乐福超市购物,刚推着购物车走出扶梯,突然前面一个中年男子回过头,挥拳向李先生的母亲脸上打去,接着再一拳将老人打倒。 “你怎么乱打人啊,快住手。”鲁奶奶老伴站在一旁,被眼前一幕惊呆了,他冲过去阻止,也被中年男子打了一拳。
附近店铺营业员看见老人被打,立即过来扶起他们。中年男子转身要跑,被赶到的超市保安抓住,报警后被民警带走。
“那个中年男子很凶的,我们都不敢上去拉开他们,只能扶着老人走开。”昨天下午,超市出口附近茶叶店的一名女营业员说。
鲁奶奶鼻子出血,腿也受了伤,被送到医院治疗。“我母亲鼻梁严重软组织挫伤,医药费花了700多元。父亲身上也多处疼痛。”李先生说。
打人者有精神病史
李先生说,派出所民警告诉他,打伤父母的男子有精神病史,当时可能发病了。
记者了解到,打人男子家住吴山路社区,因父母双亡,妹妹是他的监护人。“听说他在一直服药,平时在社区里表现还是正常的,不知怎么,在超市突然发病了。”社区工作人员吴小姐说。
“哥哥病情一直很稳定,我也不知道超市里发生了什么,可能他受了什么刺激才控制不住打了老人。”该男子的妹妹猜测说。
昨天上午,社区工作人员特意去了李先生家,看望了两位受伤老人。他们还表示,接下来将做好双方协调工作。
经营者应承担类似风险
“事情发生后,超市也有人去了派出所,但没人和我们联系。”李先生说。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延安路家乐福超市,在超市电动扶梯口,记者没有看见保安。从扶梯出口到临街大门的通道约80米长,记者来回走了三次,也没有看见类似保安的工作人员。
超市客服部经理周先生说,发生这种伤人事情,也是他们无法预料的,属于意外突发情况。超市只能保证内部各项设施安全,对于每天进入超市的顾客,很难判断对其他人是否有威胁。
周先生说,事情往往都是突然发生的,今天这里出事了,我们安排保安值守,明天如果在别的地方出事,又该怎么办呢?总体说超市对此没什么责任。”
浙江援手律师事务所朱民强律师说,如果事发地点归超市管理,那么超市要负一定责任,因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明确规定,商家有义务给消费者提供一个安全的购物场所。
“商家认为阻止不了的情况,并不代表就不需要承担责任,因为这都是经营者应该承担的风险。”朱民强补充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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