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酒类市场为争夺渠道资源,不仅厂家与厂家之间展开竞争伐谋,经销商之间更是你死我活,甚至大打出手,有的厂商之间为争夺渠道也会明修栈道暗渡陈仓,厂家往往采用直销或自建渠道等手段,不惜架空经销商,等等。近二十年来,中国酒类行业一直在上演这样一幕幕“悲欢离合”的渠道资源大战。
一定意义上说,中间运营渠道(或叫中介机构、经销商)、餐饮渠道、商超渠道
目前,中国的渠道领域正面临由大乱到大治的特殊时期,“法制渠道”、“规则渠道”也许今后将成为领域发展的主题或趋势。我们看到,在2006年无论是《酒类流通管理办法》、《酒类批发经营管理规范》、《酒类零售经营管理规范》,还是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等五部门联合颁布的《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以及从上而下的反商业贿赂浪潮,或者人们街头巷尾议论的“道逼民反,民不得不反”的自带酒水现象,等等,都显示了一种“理性回归”、“规则参事”时代的到来,同时加快了经销商整合、联合的步伐。
当前,引起巨大轰动的沃尔玛并购好又多案,表面上看是一次并购扩张事件,但实际上是一种零售业规则时代的到来,或者叫采购渠道的规则蔓延,他对中国的零售业采购渠道是一种冲击和观念影响,对中国数以万计的供应商是一次“规则普及”。
事实上,在发达国家,一般都有控制大型零售商垄断行为的法律法规。如美国针对超市店大欺厂、向供货商提出种种条件、要求供货商交进场费等情况,制订了《罗宾逊波特曼法案》,规定对有可能垄断市场的商家,不许向供应商收取进场费,不许向供应商要求特殊折扣及不合理费用。还有一些国家对大店、小店的营业时间做出规定,要求大型购物中心和大型超市的营业时间不能过长,为便利店、中小型超市提供生存空间。而象沃尔玛、家乐福这样的全球性零售商,近年来逐渐开始扮演中国国内以及出口市场的基准定价者的角色。由于其采购规模巨大,可以把十元钱的东西压到五元钱,其它的采购者也就以此为基准,上浮一至两元。
沃尔玛并购好又多,对中国酒类供应商影响有多大三年后必有规则,厂家直销不会流行对于中国酒类商超渠道,高额进店费仍然是一个绕不过去的坎,管中国法规的实施与实际执行相差甚远,但是,业界还是充满希望地预测:未来3年,中国酒类渠道领域明显会回归理性,肯定会有规则色彩在起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