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人答问(实录)
大家最关心的还是奥运期间的兴奋剂问题,因为兴奋剂问题是一个国际性问题,在历届奥运会上都倍受关注,这次奥运会也不例外。中国政府高度重视这次奥运会的举办,要举办成高水平、有特色的奥运,要为运动员提供一个公平、干净的环境,所以抓好兴奋剂的管理至关重要。按照统一的部署,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药源性的兴奋剂管理,我向大家简单通报一下这方面的工作。
第一,加强兴奋剂生产源头的检查。肽类激素和蛋白同化制剂的产品,要求必须有生产许可的企业才有资格生产,没有取得许可资格的一律停止生产。同时,对出口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的,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也就是说,必须通过药监部门的审批同意才能出口。
第二,药品经营企业要批发、经营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必须取得相应的资质,没有资质的批发企业不允许进行经营。
第三,零售药店只能出售胰岛素。除胰岛素以外的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在零售药店一律停止销售,一律不准销售,这都是法律规定。
第四,要求含有兴奋剂的药品复方制剂,生产企业必须在药品包装上标明“运动员慎用”的标识,零售药店销售这些药品必须也要有“运动员慎用”的标识。凡是没有“运动员慎用”标识的含有兴奋剂的复方制剂,也要停止销售。这是我们从药品监管方面所采取的具体措施。
为了让这些措施落到实处,我们专门成立了兴奋剂管理领导小组,已经开展了市场监督检查,凡是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予以处理。我相信,通过一段时间的努力,这个问题会比较好的解决。谢谢大家。
[新京报记者]我注意到昨天晚上的“3•15”晚会,国家药监局曝光了一批非法宣传、销售假劣药品的网站。我想问,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现在通过互联网宣传销售药品和保健食品的行为越来越多。请问邵局长,下一步国家药监局会不会有对互联网销售或宣传药品、保健品的行为有一些特殊的监管措施,或者是提醒消费者怎么去辨认?还有一个小问题,刚才您已经说到农村和社区的基本用药是属于国家基本药物里的,我希望知道,如果我们国家制定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之后,这些药物是不是会全部脱离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然后单独定价,由政府统一配送,会不会有具体的措施来规定它在临床中的使用比例?
[邵明立]谢谢你提的这个问题,昨天“3•15”晚会上披露了互联网上销售假药的问题。目前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和交易服务的网站,凡是销售或者披露与药品有关的信息,按照现行法律规定,都必须经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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