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谷灵芝宝粉剂”等广告违法情节严重
中央电视台报道称,“绿谷”是十年来全国最典型的系列虚假广告宣传案之一
2月1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称“SFDA”)在其网站上发布了2007年第2期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公告汇总,点名批评“绿谷灵芝宝粉剂”等六种“违法情节严重、违法发布频次高”的保健食品广告,要求加大对这些保健食品广告的监测力度,并要及时提醒辖区内的消费者,谨慎购买违法发布广告的保健食品。
此前的2月5日,SFDA发出的文号为国食药监市[2008]50号的通知指出:“2007年7至12月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辖区内的保健食品广告发布情况进行了检查,通报并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的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共11643次。”SFDA此次点名的这六种广告,即是“在这些监测中发现的违法情节严重、违法发布频次高的保健食品广告”。
SFDA通知中指出:“绿谷灵芝宝粉剂”(卫食健字〔1998〕382号),其批准的保健功能为“辅助抑制肿瘤、免疫调节、抗辐射”。该产品广告宣称“抗肿瘤首选品牌,急重晚患者有救了;有了绿谷灵芝宝,肿瘤复发转移率大大降低;实现肿瘤细胞悄然消灭,恢复基因稳态,防复发转移”等,以保健食品冒充药品进行宣传并声称对疾病具有治疗作用,含有不科学地表示产品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并以患者、专家的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
除“绿谷灵芝宝粉剂”外,中科牌灵芝孢子油软胶囊、奇滋宝菌丝胶囊、天天清大茶、富硒灵芝宝、阿波罗牌维生力口服液也被点名批评。
记者查看了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发布的、按月编定的“违法保健食品广告统计表”和“未经审批、伪造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等情况处理汇总表”。从有记录的2004年2月开始,西安绿谷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双灵固本散(原中华灵芝宝)、绿谷(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谷灵芝宝”就多次“上榜”。
而中央电视台今年1月关于“京沪两地联合查处绿谷灵芝宝等违法广告”的新闻和《每周质量报告》“揭秘‘绿谷’骗局”的报道,揭露了“从1996年开始的中华灵芝宝到2002年之后的双灵固本散,再到如今的绿谷灵芝宝,上海绿谷集团不断变换名称和宣传内容,使虚假广告内容在长达10多年的时间里大行其道,误导了广大癌症患者,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成为近十年来全国最典型的系列虚假广告宣传案之一”的过程。《每周质量报告》指出,经药监部门查实,在绿谷集团一系列的抗癌产品广告中,引用了大量的科研机构、权威医院、专家学者、受益患者等对先后三代产品的所谓抗癌效果进行宣传。给产品编织了“全球首个灵芝类抗癌药品”、“我国第一大抗癌中药”、“入选《联合国采购目录》唯一抗癌中药”、“进入美国FDA临床认证首个中国新药”等美丽光环。正是通过这些诱人的宣传,吸引了大量的癌症患者购买中华灵芝宝、双灵固本散和绿谷灵芝宝,把这些产品作为自己的救命稻草。“目前,上海市药监局已将绿谷集团涉嫌严重违法的广告移交上海工商部门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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