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卧底深入传销窝》·传销新趋势人“嫩”手段多
本报记者卧底深入传销窝的报道见报以来,在读者群里引起了强烈反响。记者昨日从省工商局公平交易局了解到,到上个月为止,全省查处了43起传销案件,打击取缔了662个传销窝点,遣返传销人员11267人次,追究刑事责任40人。
省内的传销有什么样的活动趋势?省公平交易管理局裘应强副局长接受了本报记者采访。
趋势:省内传销者年轻化
据了解,在目前查处的省内
特点:传销手段多而新
另外,我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有关人士告诉记者,省内的传销有六种特点:
1.传销手法不断翻新,具有很强的欺骗性。传销人员主要利用亲情、友情等关系,以好赚钱让对方来合伙做生意为诱饵,将老乡好友骗到传销窝点进行“洗脑”、“培训”。
2.传销组织更加严密。传销组织实行集中生活、培训,实行“半军事化”管理。
3.传销头目具有一定的反侦查能力。为逃避打击,传销头目一般不轻易露面,而在幕后遥控指挥,公安机关很难对其进行抓捕。
4.使用多种手段欺骗控制甚至强迫受骗人员参与传销活动。据处理人员交代,对不愿参加或觉醒的受骗人员,采取威逼、胁迫甚至暴力等手段迫其就范。
5.传销人员发财欲望强烈,受一夜暴富“美梦”诱惑,难以自拔。
6.从人员来看,目前,在我省出现的传销犯罪的主要人员来自外省,其中以甘肃、四川、贵州、湖南人为主。
警示:提供传销场所受罚
“按照相关条例,对于为传销活动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的,可以处5万元至50万元的罚款。”裘应强说。此外,对传销的组织策划者可处50万元至200万元的罚款,对于骨干分子和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的,处10万元至50万元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一般参加人员,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文/记者刘国伟实习生胡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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