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种金” 新型传销吸走300多万
近日,四川省攀枝花东区检察院受理了一起以网络虚拟货币为载体拉人头进行的网络传销案。据悉,这起案件是我省首起被公诉的跨国网络传销案,其涉及金额达300多万。
检方查明,去年9月,刘某经介绍开始从事e-gold传销活动。从去年10月至今年1月,刘某以投资集团公司e-gold之名,买卖e币和介绍他人投资 e币。他宣称,在某网站上注册自己的网络金库户口,即可用人民币兑换e-gold货币,利息远远高于银行利息。如此高额的回报,很多人都开始动心。很快,刘某先后在攀枝花发展李某等数十人为其下线,从事网上虚拟e币倒卖,形成传销体系。之后,由于被人举报,李刘二人双双落网。他们专门为e-gold资金流通而开设的银行卡共涉及金额达300多万元。
据了解,e-gold是一个跨国传销组织,今年年初e-gold已被我国网络封锁。该组织人员专门介绍别人购买e币,当事人将现金交到指定银行账户上,然后在互联网上注册成为e-gold集团的会员,这时人民币就被换成虚拟的e币,当事人每日就会收到相应的利润。在此过程中,每介绍1人就可得到数目可观的介绍费。这样的高额汇报,诱使很多人将钱投进,但最后这些人往往血本无归。
据承办检察官介绍,e-gold公司的宣传资料漏洞百出,资料上说到,e-gold系电子黄金货币,可在世界上100多个家自由流通,但却没有具体的背景资料,也没有相应的支付方式,并且违反银行私人账户不能直接接收或转出黄金的事实,宣传中许多基本常识都是错误的。
检察官表示,刘某和李某在没有得到任何有关国家允许e-gold经营活动相关证照的情况下,以e-gold公司投资可获取高额回报为诱饵,推广所谓的 “投资理财方案”,即种金活动,其实质是通过这家公司互联网以招收会员方式进行传销。目前,攀枝花东区检察院已以非法经营罪对被告人刘某、李某提起公诉。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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