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生活网”曾被判“死刑”今又“还魂”

http://News.zxw114.com/ 2007-04-18 作者: 来源:人民网

 此外还有“批发奖”,每位会员发展两位“下线”成员,就可以算成自己的“第一代下线”,“第一代下线”的两名成员分属左右两半区,每个半区的“下线”会员再分别发展自己的两名“下线”成为“第二代”、“第三代”……据介绍,银级会员每周最多可以拿到1.5万元的奖励;金级会员每周最多可以得4.5万元的奖励;钻石级会员每周最多能拿到10.5万元的奖励。

 会员的另一种奖项叫做“劳保奖”,就是当会员的业绩

达到一定程度时,就可以按月获得固定的提成奖励,并且可以逐级获得晋升。这个奖项是“世袭”的,如果会员去世,可以由孩子继承。当会员的团队累计做到一定标准时,可以拿到全球分红的相应百分比。会员还可以根据业绩逐级晋升为讲师、经理和副总,每月享受3000元至6万元不等的固定薪金等。

 根据网站介绍,记者了解到这个所谓的“亚洲生活网”是由台湾亚洲康美国际事业集团成立的。“亚洲生活网就是要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让整个亚洲地区的华人能在资金、物流、人才整合及组织管理方面更快与国际接轨,共同建设电子商务事业。”网页宣传内容中表示。

 曾经被多次打击

 通过亚洲生活网的公开内容,记者了解到,康美国际事业集团成立于1983年,总部在台湾,经营范围涉及金融、房地产、汽车、石油、健康产业、贸易等,于2003年3月成立亚洲生活网。然而,网站上却没有任何与该公司背景相关的具体资料,仅在“换货申请表”以及“订购表单”的下载文档中列有两个北京地区的电话号码,一个是业务代表甄某的电话,另一个则是空号。

 那么这个所谓的“亚洲生活网”到底是不是骗子呢?其实早在2005年9月26日,大连市工商局就发布了关于“亚洲生活网从事网络传销”的警示,警示指数达到10。警示中说,该网站以美国康美国际集团公司名义,号称总部设在台湾,采用双轨且永不归零的制度传销康美系列产品。按消费金额的多少成为不同级会员,获取相应的会员资金分配。会员再向下发展则有所谓创业奖、对碰奖等报酬。这种双轨制传销将是各级工商部门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打击的重点。

 2005年9月、2006年11月,大连市工商部门先后针对亚洲生活网发起了多次专项打击行动,罚没价值超过30万元的非法传销品。这个网络传销骗局在大连已经基本消失。而记者在采访中还进一步了解到,这个网站在北京、湖北、黑龙江等多个城市也被定性为非法传销,遭到严厉打击,为首者也被警方抓获,想不到如今该网站又悄悄冒了头。

 据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近年来,具有蛊惑性的电子商务广告在网络论坛上频频出现。与以往以帮助找工作、合伙做生意为名拉人头集体创业不同,传销目前发展到利用互联网并以一夜暴富为诱饵,等侯网民上钩。去年以来,大连市工商部门就查处了包括全球教育网、香港鑫程网、美国安旗网在内的数十个网络传销案件,案值总额数百万元,近来又冒出了号称“美国EFT”、“日新书吧”的网络传销组织。记者从工商部门了解到,针对目前利用互联网进行传销活动日益增多的现状,大连市工商部门从强化网络经营监管入手,标本兼治,不断深入探索网络经营监督管理方法和途径,构筑起了完善的传销监管网络。大连市工商部门还密切与公安、通信管理等行政执法部门的协作;建立起有效的联动预警机制,不断加大对利用互联网进行传销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字体大小:大 中 小】【关闭】

中国直销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为“本网专稿”、“中国直销网XX”的所有作品,包括文字与图片,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请注明来源"中国直销 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直销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本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③在本网论坛上发表言论者,文责自负,本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作者注明未经授权不能转载、引用除外),论坛的言论不代表本网观点。
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作品在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联系020-85661632,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发表评论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