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公安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一直没有放松对重大传销案件的打击力度,然而,传销活动却出现了回潮和蔓延的趋势。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高峰在5月9日公安部新闻发布会上对此指出,传销犯罪活动就其犯罪质量及复杂程度上来说,并不算最复杂的,专业性也并不强。但其欺骗性极强,蔓延性、传染性极强。
他列举了传销行动欺骗行为的四大特点:
第
一,从目前中国经济情况来看,传销组织结构非常严密,行动非常诡秘。众所周知,从1998年以来,中国政府就已经禁止在中国境内从事传销活动,因此传销活动就转入了地下和半地下,而且往往采取异地传销的形式。比如说,山东省公安机关、浙江省公安机关、广西省公安机关查处传销案件的参与人员,往往都不是当地人,都是来自于全国各地。
第二,传销组织除了“拉人头”以外——“拉人头”是一种非常典型的形式,现在又出现了“传商品”及“加盟店”的形式。商品在传销组织中作为商品道具化,价格虚高。大家可以了解一下传销组织使用的道具商品,往往集中在保健品、营养品、化妆品等等,这些实际价值和价格很难进行量化的一些商品,它很少用电子产品,比如说对商品的价值和价格很容易进行市场鉴定的商品不会出现。
没有听说传销组织把电视机拿来搞传销,因为电视机没有利润空间,往往是化妆品、保健品、营养品这些针对老人、孩子,特别是在座的女士们的化妆品,像这类东西,也许你喜欢它的时候你会愿意花很高的价钱,不喜欢的话,白送你都不要。像这种商品价格难以估计的,往往被传销分子拉开了利润空间。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比如说维生素E,在药店里买几块钱,而在传销组织里可能卖到几百元。他们的利润空间从虚假的价格里获取。
第三,编造神话,反复洗脑。针对当前广大群众致富心切,有的投资找不到合适的渠道,同时又想摆脱相对来说不宽裕的经济状况,急于投资的心理,来编造神话。这种神话编造模式是非常科学的,有一套严密的公式,传销组织者反复告诉你只要加入团队,会得到什么样的报酬。说一遍,你可能不信,说两遍你可能还不信。但俗语说,“谎话万遍变成真理”。当一旦加入团队之后,就形成人身和心理的双重控制,没收你的身份证,没收你的财产。而且集中住宿,都有暗号。进行精神控制之后,刚刚加入的受害团队的群众,在24小时内实行全程紧密的监护,有人陪同授课,陪你谈心,让你最后深信不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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