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商品道具化。永乾公司传销活动中,商品道具化的特征十分明显。如一支牙膏,为一些小厂所生产,按照正常的市场流通价格,至多不超过10元,但贴上“永乾“牌,作为永乾公司”消费来福“经营模式下的商品销售后,身价立即翻了几倍甚至十几倍。实际上,大多数会员购买永乾公司的商品,并不是为了获得其商品的使用价值,其真正追求的,是6个月后的高额返利,以及通过不断介绍会员加入所获取的奖励。
四
依照“产品价格=成本+利润”这一经济学原理,我们不难看出,不论是永乾公司的“消费来福”经营模式,或是“双响炮”经营模式,都是严重违背经济学原理的。在无任何其他实业支撑的情形下,收取加入人员所缴纳的入门费后;前面加入者所取得的收益,实际上就是后加入者交纳的费用,一旦资金链断裂,必定面临“崩盘”的局面,后加入者血本无归,造成经济秩序的混乱。
而且还有确凿的证据证实,永乾公司高层人员私分涉案款,在今年7月召开的董事会上,就决定给每个董事会成员每人发放100—200万元,其目的就是考虑到一旦永乾公司被查处,这笔费用可以作为他们逃匿的费用,收取各地加盟商的资金全部都是进入许武焕的私人账户,而后分散转入公司30多个员工名下的私人账户。永乾公司的高管层在收取了商行及会员的消费款后,购买了私人房产、高档小轿车,请客送礼,大肆挥霍,腐败堕落。
传销是违法犯罪行为,传销参与者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此案中,永乾公司传销网络涉及地域广大、涉及人员众多,涉案金额巨大,如不及时予以打击取缔,任其发展,不但会严重地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还给社会稳定带来极大的影响。因此,公安机关呼吁各地的永乾加盟商行及会员尽快到当地的公安机关说明情况,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查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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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乾公司经营模式
一、永乾公司的经营模式,主要有“消费来福”和“双响炮”两种。具体为:
1、“消费来福”经营模式:消费者必须花10元钱在永乾商行办理一张优惠卡,成为永乾公司的会员,会员从商行购买永乾公司的商品,每消费195元获得150分的积分,即可获得一个兑奖权,每人每月不可以超过100个“权”,每“权”必须连续每月重复消费39元,每月可以获得公司返利100元(公司规定扣除3%税金,实际是97元)。每“权”最多只能连续重复消费六次,获得返利六次。即会员在六个月内只要每消费429元(195元+39元/月×6个月=429元),除了可以获得所购买的商品外,还可以获得返利600元(100元/月×6个月=600元),扣除3%税金后,实际获得返利582元。消费者成为永乾公司的会员后,还可以介绍其他人加入成为新会员,会员每介绍一名新会员加入,可以获得该新会员消费积分的3%的推介提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