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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传销牟暴利 积极自首获缓刑

http://www.zxw114.com 2008-04-22 山西新闻网山西法制报

            今年30岁的李某,高中文化。2006年4月,其与4位好友(另案判处)共同在广州注册了广州昂健贸易有限公司。同年5月24日,他们以公司名义向广州一元多保健品商行以每瓶11元的价格购买保健产品后,将产品的名称及相关宣传资料改变,在太原及灵石等地以会员购买成套产品可获得1至3万元不等的巨额回报销售返利方案,从事非法传销活动。李某从中获取7万元。今年1月3日,李某经家人劝说到公安部门投案自首,并将违法所得退交。法院日前开庭审理此案,认定李某有自首和悔罪情节,故判其犯非法经营罪,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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