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专家解读“传销笔记”

http://News.zxw114.com/ 2008-04-08 作者:赵鹏云 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本报讯 本报报道的“传销女跳河自杀”一事,已引起泉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高度重视,将调取传销笔记,展开调查。

  传销女是来自三明的马小兰(化名),她与家人争吵后,跳下泉州城西环路内沟河,26岁的生命戛然而止。在死者遗物中,家属找到了一本笔记本,详细记录了传销组织的“洗脑”经历。看完笔记,家人心中充满了悲愤———“传销,害死了我们的亲人。”(详见本报3月31日、4月1日报

道)

  一个天生开朗、勤劳的农村女孩,如何从“美好的事业梦想”、甜蜜的婚姻,一步步走向传销组织,以至在遭遇挫折之后,选择结束生命。连日来,记者通过走访马小兰的家人、前夫,并请营销专家解读“传销笔记”,以期警示更多的人。

【讲述】

农村姑娘的城市梦


  “她从小就能吃苦,家里穷,没有钱供她上学,她就和姐姐一起上山摘野果,卖了换学费。”

  在父母的记忆中,小兰从小就能吃苦,力气特别大。上学时,每到节假日,她都会和爸爸妈妈、姐姐下地,帮家里干农活,“那时家里穷,没有钱供她上学,她就和姐姐一起上山摘野果,卖了换学费”。虽然小兰从小很懂事、听大人的话,可是,在父母的眼中,这个女儿一直很倔强。

  2000年前后,初中辍学的小兰步入了城市打工的队伍,“她一直说,一定要做成自己的事业”。在泉州做美容师的时候,也就是2006年初,小兰与大她一岁的永春人小永(化名)结婚了。因为两人是在公交相遇的,相遇“浪漫”也得到了家人的祝福。可仅仅一年后,浪漫的婚姻,结束在争吵声中。“她总是自以为是,每次吵架,不管对错,我都会跟她道歉,却很难得到她的原谅。”小永说,2007年初,孩子刚出生不久,他们离婚了。

慈母心难挡传销路

  “她一直说,总有一天,她会成功。在事业面前,她可以放弃一切,包括孩子。”

  2007年中秋,小兰突然关掉刚开不久、一直惨淡经营的美容店,对家人说,她要去北京。半年后,她从北京回家,劝说家人参加传销组织无效后,她离开了父母和不到两岁的儿子跳河自杀,走上了不归路。

  “作为一个女孩子,她太好胜。在美容工作上表现出色,她就想开自己的美容院。”小永说,在六七年的美容师生涯中,小兰一直做得不错,很受美容院老板的器重,但小兰的梦想是开一家自己的美容院。

  离婚不久后,小兰就在丰泽街开了一家美容店。可是,由于资金有限,生意一直不景气,“她一直说,总有一天,她会成功。她走上传销路,可能是想赚到钱,继续完成她的梦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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