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远网信涉嫌传销 深圳团队称“野狼团”
接着,灯光大亮。吴小姐要求大家张开眼睛,要求大家说出智慧宝盒内的答案。结果,现场的会员一头雾水,答非所问。
培训三:
“会员要这样定位客户”
记者也拿到了一些实打实的培训资料。这些资料要求会员将客户划分为10多种类型,并针对每一种类型提出了建议与针对性意见。
其中划分为:机会型客户,
对以前经营生意惨败或者被人骗过、经济、感情受损的客户;就说清楚与传统直销传统生意的差别,打消客户顾虑,让客户重拾信心,成为会员。
说法:
对于公司合法性的解释
暗访中,记者发现很多会员都知道公司产品不好用,公司营销模式很像是传销,因此学习的资料中,公司对自身行为的合法性,如何规避传销,怎么发展潜在客户,怎么约客户面谈进行了系统解释。
培训资料中列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并强调说,电信法、电子商务法都没出台,公司的行为没有违法。
资料说,致远网信从事电子商务行业,符合经济趋势、科技趋势、市场趋势、也是人类消费的趋势。公司认为,致远网信按照香港特区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登记注册,拥有合法的商业注册证书及税务登记证书,是合法的香港公司。
调查
暗访致远网信4
“公司涉嫌传销并未注册”
之后,记者将这一切事实陈述给工商部门时,工商部门工作人员肯定的答复记者:该公司的做法已经涉嫌传销。他们说,致远网信的这种营销模式,恰好就是传销中以人头滚动,实现盈利;以杀熟的方式,诱骗老乡、朋友参与,编造暴富神话的特点。同时,工商部门强调,香港公司或者境外公司如果要在深圳以及内地等地开拓业务,也需要在当地注册,而致远网信在深圳并没有注册。
另外,记者在查阅关于变相传销以及传销的资料时,发现传销还具备这样的一些特点:根据国家颁布的《禁止传销条例》第二章第七条对传销的定义为:组织者或者间接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滚动的人数量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同下)牟取非法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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