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传销人员非法传销获刑
http://www.zxw114.com 2008-08-14 李锦川 重庆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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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垫江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了一起传销案件,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秦四川、陈虹卫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秦四川与简江桥(另案处理)等人于2006年在山东省烟台地区从事传销活动,并隶属于传销头目刘月英(案侦在逃)名下,传销黄氏顺兴公司的保湿化妆品“海之惠”。2007年8、9月份,被告人秦四川与简江桥、曾孝山(别名曾心)、李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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