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利单层计酬之辩 未来5年直销管制将相当严格
成为特二级经销商是一个普通人安利富翁梦的起点。一般说来,特二级经销商稳定收入为40万/年,特一级经销商为80万/年;杰出经销商为120万/年;双杰出约为250万/年;三杰出为450万/年;四杰出为750万/年;五杰出为1000万/年。
过渡期后,原有的“高级经销商”、“特一级经销商”、“杰出经销商”等称号被废止,对外一致使用“高级营销主任”、“高级营销经理”、“营销总监”等称谓,但实质并未发生任何
制度之变
按照《直销法》的规定,直销员(即自然人)只能按照其个人销售额获得提成,而不得以团队的总体销售额来提成,在直销员层面,安利的确按照单层计酬。每个直销员获得的报酬是每月销售收入乘以相应的提成比例。
“法律只是在自然人层面规定不能进行团队计酬,但对法人之间的收益模式和计酬方式没有明确规定。因而可以说安利在法律的空白区域采用了边缘化的战略。”中国商业经济学会常务理事、直销专家胡远江分析说。
李长军也表示,经销商制度令安利在法理上成功甩掉了“多层计酬”的帽子,但其经营核心仍是“多层计酬”。 安利把以前的多层计酬模式复制到现在的经销商制度中,既避免了破坏各层次销售人员的利益,又巧妙规避了政策风险。
安利的转型始于1998年。那年国家连下《关于全面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和《直销管理条例》,直销业几乎折戟中国。安利开始了长达10年的转型阵痛。
“自从1998年国家那次整顿之后,比安利更早进入中国的雅芳开始摒弃‘多层计酬’,采用连锁店加直销员的模式。但安利更为聪明,它没有放弃多层计酬的核心经营模式,而是开始探索如何将自己的核心模式避免与法律冲突,他们走的就是经销商制度。”胡远江说。
除了建立经销商制度,安利从2006年拿到直销牌照之后,开始加大服务网点和店铺的开设力度。《直销法》对直销企业的店铺和网点有着较高要求,为了适应中国市场,安利此次走的是店铺+网点+直销+经销商的模式,按照规定在每个地区城市设立店铺和服务网点。
据一位接近安利的人士透露,即使是在经销商层面,很多销售提成都并非以直接的销售提成的名目支付,而是以劳务费、市场推广费、客户服务费等名目发放。经销商以多层计酬为计算方法的销售提成在安利公司的帐面也上不会直接体现出来,而是体现为劳务费、品牌推广费等形式。
“多层计酬的本质在于自然人销售佣金的多层计酬,而引入经销商之后,则变成了法人与法人之间的收益分配,已经脱离了《直销法》的约束范围。同时,安利将发放给经销商的提成奖金分配在服务、管理、信息等多个区段计酬,这就是纵向的多层次计酬配合横向的多区段计酬。”胡远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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