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首次审判非法传销案 六被告分别被判刑
http://News.zxw114.com/ 2007-11-08 作者:黄树金 来源:厦门日报
近日,龙海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对丁金台、唐丁山等6名被告人分别判处一年三个月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各处罚金5000元,继续追缴嫌犯的违法所得。丁金台等6名被告人从事非法传销活动,涉案金额达141300元。据悉,这是漳州首次审判非法传销案件。
今年6月,龙海警方接群众举报称:在位于颜厝镇路边村下庄社农信社的出租房内,有一伙外地人聚众搞传销活动。警方迅速行动,当场查获涉及传销活动的化妆品、银行卡和传销理念培训材料等,还抓获丁金台、龚德虎、刘福平、唐丁山、文跃先、周后才等6名犯罪嫌疑人。
经警方审讯,丁金台等6名嫌犯,从去年11月起,以湖南省麓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为名义成立非法传销组织。这伙人把颜厝农信社的出租房作为窝点,在上线经理曾广美(另案处理)的组织和管理下,以推销化妆品为名,进行传销理念的培训授课,不断发展下线人员。此传销组织规定,每人交纳一定费用汇入银行账户,认购一套化妆品,才算取得下线人员资格。还要求已经加入的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方法再发展下线人员,然后根据数量或销售业绩给付报酬。截至案发时,这个团伙发展下线40多名,涉案金额达1413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丁金台、龚德虎、刘福平、唐丁山、文跃先、周后才伙同他人违反国家规定进行传销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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