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传销社区:铲除传销的新尝试

http://News.zxw114.com/ 2007-05-22 作者: 来源:威海日报

  “什么是传销?传销活动有哪些突出特征?从事传销活动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4月24日,记者在文登市环山路街道办事处马家庵居委会办公室看到,墙上张挂的“创建无传销社区工作职责”及认识传销的看板十分醒目,该居委会治保主任刁强告诉记者,治安联防队作为居委会打击传销的主要力量,他们一方面要加强对出租户的管理,严禁居民将闲房出租给传销者;另一方面,联防队员在晚间巡查时,要注意发现辖区内有无从事传销

活动。

  “居民出租房屋要和承租人一起到社区警务室签订‘租赁房屋责任书’,共同承担打击传销的责任。”刁强说,由于把关严格,传销者很难在社区立足。

    铲除传销任重道远

  记者采访发现,无传销社区最终能否实现,关键还要看社区居民是否全力配合。因为从自身利益出发,即使有严格的制度,居民们还是有可能私自将房屋出租给传销人员。

  “控制出租房,难点在于那些已搬离居委会的居民。”文登市龙山办事处大众居委会治保主任于洞杰说,虽然他们也规定居民出租房屋时,必须和承租方一起到居委会登记,但由于个别居民已不在居委会居住,这些人对居委会的规定不以为然,出租房屋时往往私下交易,从而给传销人员带来可乘之机。目前,他们已发现有3处租住人员行为可疑,有的是几个人一伙,有的是二十几人一伙。为了掌握这些租房者从事传销活动的证据,他们一方面要求居委会治安联防队员夜间巡查时严密监控,另一方面安排出租房周围的邻居随时监控,一旦发现租房人员进行传销活动,立即向居委会汇报。“虽说《禁止传销条例》规定,向传销者提供培训和居住场所,将被处罚5万元到50万元,但由于处罚数额大,真正落实很难,这也是部分人敢置规定于不顾的一个原因。”于洞杰无奈地说。

  4月29日,文登市天福办事处峰西村居民马某和环山办事处苏家河社区居民邢某,因向传销组织提供培训场所,分别被文登市工商局处罚1000元和2400元。据悉这是文登市工商局首次对提供培训场所人员开出的罚单。随着管理和处罚力度的加大,无传销社区的实现将离我们不会太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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