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采用非常规手段来治理,传销人员可能被黑恶势力或别有用心的人控制,这绝不是危言耸听。”
■迷途者如何回归社会
“事实上,运用法律手段来打击传销,只是最后一道防线。我觉得还应该从加强防控着手。”邢台“8·23”大案的主审法官李依娥认为。
李依娥介绍说,直到现在,已经受到刑事处罚的部分传销人员还坚持认为自己没有违法,他们从事的是正常经济活动,是
鉴于这种情况,各地在打击传销上已经改变了一些策略,变单纯的打击为打防结合。如邢台市通过加强出租房屋管理等来压缩传销人员的生存空间,让非法传销无处落脚。保定市采取了“五个一”的方法———向居民派发执法人员联系卡,建立房屋出租等综合信息平台,用这些方式来加强监管。
“这样做有些成效,但效果不是太明显。因为城市里有着太多的拆迁房和废弃厂房,有的房屋产权不清,有的房主通过中介公司来出租房屋,并不掌握租房者的状况。”一位基层执法人员说。
越来越多的暴力抗法事件还因为很多参与传销的人员心理发生了一定扭曲。传销上线往往以介绍工作、投资考察、处男女朋友等为名诱骗下线,下线加入传销组织后,经过洗脑,过去的道德观念、价值判断、人生观都发生了转变,“迅速发财”的想法占据了他们的思想空间。一些人明知上当受骗,还诱骗他人以弥补自己损失。在发展下线上,被发展对象大都是他们的亲朋好友,最终众叛亲离。很多人被遣散多次也不愿离开传销组织,因为他们已经无法回到原居住地,无法面对亲朋好友的责难。于是许多人自暴自弃,甚至开始仇视社会,心理更为扭曲。
现有的教育遣散只是一种治标的办法,如何让传销人员重新回归社会成为摆在政府面前的一道课题。
在李依娥看来,治理传销是一项综合系统工程。必须加强普法教育,让更多的人明白什么是直销什么是传销,全社会都来共同抵御传销可能产生的土壤。
去年,邢台市桥东区法院还审理过一起案件,四名大学新生在报到途中拿着学费加入了传销组织,并很快发展为传销骨干。对他们来说,传销是比上学更便捷的上升通道。
传销不是一个简单的经济事件,掺杂了太多的社会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说,整治传销不会是一场毕其功于一役的行动。
■记者手记
治理传销中的“堵”与“疏”
□王小波
国家大力整治传销已有9年光景,9年间传销如同割韭菜一般,连绵不绝,部分地区还沦为传销重灾区,最近还出现了越来越多的暴力抗法事件。一些基层打传人员疲于奔命,只有怨言,没有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