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传销工作,2006年和2007年连续两年都作为全国整规工作的重点内容。为此,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印发了《全国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部署在全国范围内深入开展打击传销工作。由工商、公安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破获了一批大案要案,打掉了一批传销窝点,抓获了一批传销骨干分子,传销活动蔓延扩散的势头有所遏制,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传销活动目前仍然大量存在,并有向西部、学校和农村蔓
下面,我代表全国整规办,讲几点意见:
一、打击传销是当前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内容,必须抓紧抓好
规范的市场经济秩序,是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基本条件,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近年来,一些传销活动死灰复燃,为敛钱大肆行骗,见利忘义,严重背离社会道德,破坏信任基础;有的为对抗政府管理,甚至向参与者灌输歪理邪说,实施精神控制,暴力抗法;有的为控制传销参与者,不择手段,引发了大量暴力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传销不除,市场经济秩序永难规范!我们必须深刻认识传销活动的危害,深刻认识打击传销工作对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全国整规办和各地整规办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和“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加紧工作,务求实效。
二、加强协调,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打击传销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多个部门,工作量大面广。本次集中行动,工商部门和公安机关将对重点地区共同开展执法行动,集中清查传销人员易于聚集的跨界地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区域和出租房屋,排查重点案件,实行督查督办,建立快速反应机制、责任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各级整规办要充分利用整规工作平台,协同通信管理、民政、人民银行、教育、监察、新闻宣传、检察院、法院等单位,更好地配合工商部门和公安机关进行集中打击。要结合实际,协助相关部门进行督查,重点检查案件查办、出租屋管理、宣传教育、基层监管防控网络建设和对传销人员疏导遣返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防止累积矛盾,发生群体性事件。要严格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对领导不力、进行地方保护、消极应付甚至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纪追究其领导责任;对监督管理不力、敷衍推诿、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包庇、纵容、支持和参与传销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