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伯华 为市场主体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http://News.zxw114.com/ 2007-11-14 作者:李玉梅 来源:学习时报

  ——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周伯华答本报记者问

  记者:在新的形势下,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指导方针有什么变化,你们又有什么新的认识?

     周伯华:十七大闭幕后,总局党组就提出,将学习宣传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作为全国工商系统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要求全系统广大干部坚持用党的十七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进一步开创工商行政管理改革发展的新局面。要紧密联系实际,狠抓贯彻落实。要把学习十七大精神的收获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转化为开创工作新局面的昂扬锐气,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努力做到监管与发展、监管与服务、监管与维权、监管与执法的统一,大力推进工商行政管理各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市场监管执法效能。 我认为,坚持做到“四个统一”,是我们的工作目标、基本任务,是新形势、新任务对我们提出的新要求。

    记者: 请您谈谈落实“四个统一” 的具体内容?

    周伯华:我体会,落实“四个统一”,关键要处理好四个关系。

    坚持监管与发展的统一,正确处理履行监管职责与促进科学发展的关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国家的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部门,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不仅是工商行政管理的基本职能,更是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根本目的。加强监管与促进发展,目标一致,相辅相成。加强管理、严格规范,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是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保障。我们要自觉立足监管、着眼发展,把促进科学发展作为履行市场监管职责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坚持监管与服务的统一,正确处理履行监管职责与服务大局的关系。近年来,国务院作出了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努力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和效能政府的具体部署。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消费者和经营者服务,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重要任务,也是推进职能转变的必然要求。我们要正确处理加强监管与服务大局的关系,在监管中体现良好服务,在服务中依法加强监管,努力实现监管与服务的统一。绝不能把监管与服务对立起来,一讲监管,就放弃服务,以“管理者”自居;一讲服务,就削弱监管,放任自流。

    坚持监管与维权的统一,正确处理履行监管职责与建设和谐社会的关系。坚持监管与维权的统一,就是要正确处理监管与维权、监管与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关系,努力在监管执法中体现对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有效保护,努力通过加强监管维护公平竞争,调解消费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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