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商务局公布新规 民居、学校等地禁开直销店

http://News.zxw114.com/ 2007-11-15 作者: 来源:新昆明网

   准入企业必须半年建成服务网点 市民买到“歪货”30天可退换。

   昆明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阳光政务”试点工作又进一步,昆明市商务局日前对昆明市4项商务行政许可、6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规范,经报市审改办审定通过,昨日予以公布。
   企业要在昆明申请设立直销服务网点,必须通过非行政许可审批。新开直销店要符合昆明市商业网点规划等城市规划设置要求,直销服务

网点不得设在城市居民住宅、学校、医院、部队、政府机关等场所。已获直销经营许可的企业要在半年内建成服务网点,便于市民获得现场咨询、退换货等服务。

   直销经营要脚踏实地

   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获得直销经营许可的企业要在6个月内,按其上报方案完成服务网点设立工作,并向出具服务网点方案认可函的区/县级以上(含县级)商务主管部门申请核查、并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出具核查意见函,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再向商务部报送省级核查意见函,待核查结果在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备案后,企业方可在昆明市从事直销经营活动。

   有关人士分析,企业仅获直销经营许可证还不能从事经营活动,必须脚踏实地的建成服务网点才行,此举旨在增加直销经营固定性,保障最终消费者权益。部分直销企业为抢“入场券”,往往在未建成服务网点时就申报,如果获批后不按申报方案完成网点建设,将直接影响当地消费者、直销员的退换货和咨询等。

   比如雅芳,目前已在除西藏外的全国各地设立服务网点超过5000家,足够的服务网点形成规范的直销链条,改进了以往分散、流动性大的传统直销方式,保障了消费者利益。

  民居、校区严禁布点

   昆明市对直销网点的非行政许可审批条件还包括:直销服务网点要便于满足最终消费者、直销员了解商品性能、价格和退换货等要求;直销服务网点不得设在居民住宅、学校、医院、部队、政府机关等场所;并要符合市政府关于直销行业服务网点设立的相关要求,比如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等设置要求。

   直销企业在我市建立服务网点也将更规范,申请设立服务网点的企业要在网点设置方案中明确网点名称、地址、面积、资料照片、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开业时间、承诺书等内容,做到网点店面招牌、标识统一、申报企业名称明确。

   申办企业及服务网点要提供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从事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明材料等,要有规范的直销产品目录及主要直销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等要件,从机构设置到产品经营层面都要做到让消费者权益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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