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禁止传销防控体系初形成 继续加强打击
http://News.zxw114.com/ 2007-11-22 作者: 来源:工商总局网站中国工商报
青海省、陕西省把社区、校园、村庄和劳动力市场、人才交流中心等人员较为集中的地方作为宣传重点,广泛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宣传栏等手段,揭示传销的违法本质,引导群众识别传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机关结合当地实际,采用宣传车、宣传栏、张贴画、标语、公益广告、公开信等方式,形成立体宣传攻势,加强对下岗职工、农牧民、学生、外地流动人员等群体的宣传教育工作,共出动宣传人员26642人次,张贴宣传画41463幅,发放宣传单100余万份。
防控网络初现威力
海南省强化一把手和主管负责人领导责任制和基层岗位责任制,日常巡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充分发挥12315投诉网络作用,建立快速反应机制;进一步明确公安、工商联合组成打传主要力量,建立联席工作机制。
湖南省各市、县工商局、基层工商所层层签订了打击传销工作责任状,开展创建“无传销乡镇”、“无传销社区”试点工作。宁夏回族自治区对租住房屋人员实行“三级管理”,即“重点户”由派出所民警跟踪管理,“问题户”由居委会负责跟踪管理,“放心户”和空屋由社区组(楼)长和社区党员、干部及治安积极分子跟踪管理,建立起有效的社区打击传销监管防控网络。
天津市开展了创建无传销窝点、无传销组织、无传销活动社区的“三无社区”活动,将打击传销工作落实到了基层。
青海省工商机关按照“抓教育、打头目、封账户、吊执照、端窝点、毁网络、罚屋主”的工作要求,与公安机关一同做好对出租房屋、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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