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将严厉打击特许加盟欺诈 规范市场秩序

http://News.zxw114.com/ 2007-05-31 作者: 来源:金羊网

        叶军强调,投资者今后如果遇到类似的问题,要学会要敢于向有关监管部门投诉,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何识别假借“特许加盟”名义从事传销行为

        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秘书长裴亮先生出席了论坛,并就网友提问的“假借特许加盟名义从事传销行为如何

识别?”作了回答。

        裴亮指出,识别假借特许加盟名义从事传销行为主要通过以下两方面:

        首先,传销是人际销售,靠人脉关系来销售商品,加盟应该叫特许加盟连锁,也是连锁有店的经营,如果没有店肯定不能算是加盟连锁,没有连锁店何谈加盟连锁?所以最大的区别就是要开店,这是最直观的区分传销和加盟连锁的区别。

        第二,看收入来源是怎么构成?以前传销往往讲“人头费”,比如说你发展了一个下线,他在去销售商品的时候这款商品要提成,作为传销的每个层级的人收入很多靠“人头费”来赚取利润的。但是特许加盟主要收入来源是以经营商品和服务为收入,因为你有一个店,每天的流水、收入是要通过把商品在你的店里卖给消费者,或者说有的是提供服务的,比如说洗浴服务,或者是房屋中介服务,收取消费者给你的一些购买商品的钱,或者是佣金。从收入来源上,存在的形态上这两点差别还是比较明显的。现在,的确存在很多不法份子打着“特许加盟的”名义搞传销。作为参与其中的投资者只要简单了解一下特许经营的概念,其实两者有很大的区别。另外,国家关于直销,有专门的直销法,他们也可以学习一下,看看国家对不同的分销模式是怎么规定的,多学习学习。

        裴亮先生指出,加盟商的欺诈手法主要分两类:一类是卖牌子,另一类是卖商业设备。

        卖牌子卖的方法不一样,有批发有零售的。具体来讲举个例子,比如说企业注册之后,他们在设计一个品牌,这个品牌有的在工商局注册,很多没有注册,就是一个LOGO,相应的配套设计一点儿产品,比如说设计一个快餐,或者设计一个美容这样一个概念,然后就去招募加盟商,他们有批发有零售。所谓零售就是投资人直接跟他们总部谈合作、签协议、交加盟费。这是一种。还有一种所谓的总部会发展代理,区域代理。一个城市或者一个省卖给一个代理商,这个代理商分包以后再去零售,在当地招募投资人加盟。这是卖品牌一个通常的做法。 还有一种是卖产品设备,比如说我这个企业生产一个产品,但是这个产品用传统的方法不好卖,这个时候搞特许加盟,注册一个连锁的品牌。用一笔钱卖洗衣设备,以前这台设备卖5万块钱,创立了所谓的连锁品牌以后,一整套卖一揽子的解决方案,这个时候可能是10万、20万,比原来卖的还贵,借这种方式把原来的产品卖出去。这两种方式对于投资人来讲风险比较大,因为总部没有相应的市场的经验和管理的经验,所以很难保证投资人加盟到这样的品牌以后能够获得利润。这是目前比较常见的两种诈骗的方法,广大投资者应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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