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项工作由省工商局、卫生厅、商务厅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五、坚持不懈地查禁传销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的意见》(豫政明电〔2006〕6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06〕97号)要求,继续加强对传销活动相对集中地区的专项整治力度,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
此项工作由省工商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六、大力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
以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机及零配件、水产苗、渔机鱼具为重点,对全省城乡农资生产、农资经营、农资广告发布领域继续开展专项整治,强化源头监管。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大案要案及价格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向农村贩卖假冒伪劣消费品等坑农害农行为。
严格规范农资经营主体行为,严格执行农资市场准入制度。对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检查,清理不符合资质条件的主体和不合格产品。做好对生产经营许可证、产品登记证、品种审定证书、推广鉴定证书、临时证照的核查清理工作。建立健全农资质量抽检和预警机制,推行农资诚信建设,建立农资企业档案。开展定点农资市场创建活动,推动放心农资和其他工业品下乡进村。加强宣传培训,普及科技知识,传授识假辨假常识,提高农民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此项工作由省农业厅牵头,省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供销社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七、结合行业和地方特点,搞好其他专项整治
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建材、汽车配件、成品油、烟草、烟机及零配件、酒类、化妆品等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遏制制售非法拼装车、“地条钢”、“黑心棉”等违法犯罪行为反弹的势头。
严格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事故责任追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加强反走私综合治理,重点打击进出口货运渠道价格瞒骗、加工贸易和减免税货物进口中的各类走私货物行为,建立反走私长效机制;整顿土地、文化、建筑、房地产、旅游市场和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规范银行、保险等金融领域的市场竞争行为,打击非法集资;强化税收征管,打击虚开和接受虚开增值税发票、做假账、账外经营等偷逃骗税违法行为;取缔地下钱庄和变相期货市场,加强对大额资金和可疑外汇资金流动的监控,打击和防范逃汇套汇、洗钱行为;开展化肥价格、涉农收费、涉企收费、教育收费、医药价格、电力价格的专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