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公安机关开展“防范经济犯罪主题宣传日”活动
http://News.zxw114.com/ 2007-08-17 作者: 来源:广东省公安厅
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2.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合同诈骗罪: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
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
2.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的,数额在五万至二十万元以上的。
经济犯罪案件报案、举报须知
到当地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部门报案或举报,为准确掌握案件基本情况,公安机关提醒您在报案时提供以下基本资料:
本人报案时要携带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单位报案时要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1份,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注明与原件相符。非法人代表报案时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
书面报案材料。包括案发时间、地点、涉案金额、涉案人员、联系电话等基本内容。
尽量提供报案材料中反映问题的相关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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