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攸平:深入扎实做好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工作

http://News.zxw114.com/ 2007-09-12 作者: 来源:工商总局网站 

  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全社会识别和防范传销能力不断增强。在集中行动期间,国家工商总局在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连续3天播出打击传销专题节目,在中国反欺诈网和政府网专门举办打击传销在线访谈。北京市工商局将打击传销的宣传口号以及举报电话印在购物袋上免费发放,广东省在外来务工人员集中进城的时间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山东省开展了打击传销好新闻、好漫画评选活动。

  探索行之有效的打、

防、控、管长效机制。国家工商总局与公安部建立了沟通协调、联合办案、联合督查督办和检查机制;与教育部形成防止传销进校园的工作联系机制,下发了《关于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工作的通知》。北京市完善“反传销联盟”制度。云南省工商局与公安厅、法院、检察院联合制定了《关于办理涉及传销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河北、北京、天津建立了京津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打击传销执法区域协作机制。广东、广西、湖南、海南、福建制定了打击传销协作机制办法。山西大同、河北张家口、内蒙古集宁市建立了打击传销区域协作机制。河南省郑州市、吉林省长春市市政府在工商局设立了公安局行政执法警察大队。

  集中行动期间,各地按照总局的要求建立传销人员“黑名单”和为传销人员提供房屋的房东“黑名单”档案,加强对传销人员的监管。甘肃省工商机关注意做好建立传销人员档案工作,内蒙古自治区工商机关在打击传销工作中充分发挥街道等基层组织作用,山东、陕西、贵州、辽宁、湖南、河南、江西省工商机关注意发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基层工商所、派出所等基层组织作用,建立完善防范、控制、打击三位一体的打击传销长效机制。

  依法开展直销监管工作。各级工商机关认真履行职责,稳步推进直销监管工作,加强对直销的日常监管,制度规范及时到位,加大行政指导力度,使得直销市场稳步拓展。国家工商总局先后组织了对21家直销企业信息报备人员的培训工作,召开了规范直销专家座谈会。广东省工商局对直销企业监管实行基层执法机关巡查监管、市级工商局访问监管、直销公司定期向省工商局报告的监管方式,苏州市工商局针对被投诉举报的直销企业,研究制定了处理办法。各地工商机关还通过走访、约见企业、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企业进行行政指导,要求企业做好自律,从源头上规范企业守法经营。

  钟攸平指出,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和集中行动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目前打击传销工作形势仍然严峻。传销违法活动已成为当前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传销组织按照几何倍增方式发展网络,速度快,涉及人员多,涉案金额大,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经济邪教”特征凸现,造成人与人、人与社会信任度丧失,严重破坏了社会道德基础和诚信体系的建立;对抗程度加大,极易引发刑事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呈现出顽固性、猖獗性、复杂性和危害严重性的特点,当前传销的主体虚拟化、人员成分复杂化、传销手段多元化更为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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