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外商投资直销企业服务网点认可、核查及加强服务网点认可后期管理的通知

http://News.zxw114.com/ 2008-04-14 作者: 来源:山东省外经贸厅

          要重点了解申请直销许可的企业有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主要指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关联企业是否有从事传销的行为,企业保证金有没有被冻结,股权有没有变化等。有传销行为即可被认定为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二)对直销企业及其网点进行动态监测,防止出现“三无”(指无人、无点、无信息)现象发生。应责成直销企业本地的服务网点每月定期向本市(县、区)外经贸部门报告,各市外经贸局应于每月月底向我厅报告。主要包括:

          1、直销企业服务网点变化情况。

          2、直销企业服务网点能否按规定提供有效服务。

          3、直销企业在本地区的直销经营情况、直销员数量、服务网点情况、消费者投诉等。

          4、直销员的日常经营活动和直销培训活动。

          5、直销企业的信息报备、披露情况。

           一旦发生企业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网点,应及时向上级书面报告。

       (三)加强与相关部门及基层部门的沟通。

        1、建立良好的部门会商机制。要加强与兄弟商务部门、公安、工商部门的沟通。如可定期向公安、工商部门通报商务部门服务网点设立、变更情况,并向以上部门了解直销企业及其网点的有无违法行为。

        2、建立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

        直销业务最好由专人负责,保持人员相对稳定。

          联系人:邹晶 

         电话:0531-89013593 

        传真:0531-89013608 

         电子邮箱:6163591@163.com
 
     二○○八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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