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监管直销经营活动 依法规范直销企业行为
7月28日从国家工商总局直销监督管理局获悉,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按照《直销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认真落实《关于组织开展直销市场检查的通知》,直销监管工作有序开展。
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直销市场检查的部署要求,各地工商机关积极开展工作,以企业自查和工商机关检查为重点,强化对企业的行政指导和教育,依法查处发现的问题,维护直销市场秩序,营造健康有序的直销市场环境。
上海市工商局下发通知,明确了检查重点,作出了具体工作安排,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确定了负责检查各公司、分公司的具体部门。通知详细列出在上海注册的直销公司、可以开展直销经营活动的直销企业分公司、不可以开展直销经营活动的直销公司以及与直销经营有关的还在申请直销经营许可的企业名单,把其列为检查的主要对象,确定了负责具体检查工作的工商分局;结合检查,各工商分局在建立直销企业及其上海分公司监管台账的基础上,指导工商所建立对直销企业服务网点的监管台账;结合“禁传销、保奥运”专项行动,要求直销企业处理好企业与直销员、直销员与消费者之间的矛盾,防止在北京奥运会期间出现不稳定因素。
湖北省工商局制发了《关于开展直销市场执法检查的通知》,明确省、市(州)工商局的职责分工和检查范围。省局召开直销企业座谈会,要求企业做好自查自纠工作,认真组织检查,主动进行整改,积极配合工商机关的检查,抓好所属机构和人员的培训教育。该局还明确了企业自查自纠的处理原则:对不主动自查自纠,被工商机关发现、查处的违法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对已自查并改正的违法行为,视情节酌情从轻、减轻处罚。
山东省工商局召开直销企业山东分公司经理座谈会,介绍山东省工商局关于定期沟通、行政指导、案件掌控、信用管理、政风评议、信息监管等规范直销经营的基本工作思路,同时要求直销企业加强企业自律,诚信守法,公平竞争,全面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广东省工商局对各级工商部门的直销监管工作进行了分工,对检查内容进行了分解。省局在检查通知中明确职责,广东省工商局及注册地工商分局负责组织直销企业及其省级分支机构的自查自纠和对直销企业整体运行情况的检查,由各地级市以上工商部门负责组织直销企业对辖区内分支机构的自查自纠和对辖区企业直销运行情况的检查,各县(区)级工商部门负责对直销企业的经营场所、服务网点进行检查,掌握直销企业、直销员在辖区内的具体经营情况,处理投诉举报。通知还明确现场检查、查阅资料、受理举报、登陆网站、行政指导、查处违规等工作环节;加强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经检机构具体实施,检查任务落实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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